本校114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,請查照。
(114)人字第 1140061 號
公告日期:民國115年3月25日(三)
主 旨:本校114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,請查照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二點之規定:「申評會委員因故出缺時,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委員
之任期屆滿之日為止」。
二、本屆委員任期自114年10月6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。
三、人事公告自115年3月1日起陳炳良委員擔任學務長、賴沅暉委員擔任法律學院院長,依114年9月2日選舉結果,由
企業與創業管理學系凌孝綦老師及應用日語學系許文如老師遞補之。
四、任期溯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