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等送審
1.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一式六份,並簽名貼妥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(本校代號為1049,網址: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,請教師配合辦理,採申請帳號登入方式)。
補充說明:
(1)尚未出版者,請於「期刊卷期」欄位填寫accepted,請於「出版時間」填寫接受證明時間(勿填寫預計出刊時間)。
(2)已出版之研討會論文,請於「期刊卷期」欄位填ISBN。
(3)學術專長名稱細項對應清單(敬供送審老師參考)
2.前次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一份(請備正本,經核對後歸還)。
3.本校原職級三年聘書、現職聘書以及相關服務年資證明影本各一份(請備正本,經核對後歸還)。
4.送審著作目錄(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) 一式二份。
5.送審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六份【代表作如係二人(含)以上合著者,須加送代表作合著人證明正本一式六份】
6.迴避參考名單一份。(至多三人以內並附理由;若無亦請於說明欄填寫"無"並簽名繳交)
7.代表著作中文摘要一份
8.請檢附與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相同之照片一張。
L.相關表格:
1.教師升等個人資料表
2.著作、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
3.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(106.10起適用)
4.教師著作單篇審查意見表
5.代表作合著人證明(111.12起適用)
6.教育部辦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著作審查委員遴選原則